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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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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全省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指南。

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我省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动形成经济社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迈出了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坚实步伐。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6000美元,财政收入突破4000亿元。经济结构显著优化,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农业规模经营加速,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新兴工业大省地位基本确立,城镇化率超过50%。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三个清单”制度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市场综合监管、医药卫生体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地方金融等重大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我省成为长三角正式成员,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重要进展。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一大批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项目相继建成,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港口、机场建设快速推进,综合交通体系贯通扩容、联网加密。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就业持续增加,社会保险制度全部覆盖,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民生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文化强省和生态强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显著加强,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面向未来,安徽已经站上了新的发展平台。

第二章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十三五”发展面临形势。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我省加快发展面临诸多有利因素。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有利于我省发挥沿江近海、居中靠东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我省在全国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利于有效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加快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将为全省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国家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有利于我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扎实推进,将进一步挖掘经济增长潜力;国家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但也面临不少压力和挑战,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产业产能过剩,发展方式较为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城镇化水平较低,市场主体总量不多,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扶贫攻坚任务繁重,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安徽建设任务艰巨,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待增强。综合判断,我省发展虽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的增长动力加速孕育的态势没有改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趋利避害、主动作为,着力突破瓶颈制约、补齐发展短板,努力把安徽发展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

基本原则。一是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深入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三是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四是加快建设法治安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强化大开放理念,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速融入国际国内经济大循环,在开放合作中拓展发展空间。六是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各级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基本理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主要由投资驱动向全要素综合驱动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开放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由之路。必须充分发挥我省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的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共享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促进社会和谐,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十三五”必须在五大理念统领下,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第三章 “十三五”主要目标

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

——产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8.5:50:41.5,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不断提升,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稳步上升,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升。

——质量效益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财政收入跃上新台阶。品牌经济比重显著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升。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和人才强省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经济总量扩大。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经济增长速度全国争先、中部领先,年均增长8.5%左右,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万亿元,努力向4万亿元冲刺。涌现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强市、经济强县和开发园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人均指标前移。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位次进一步提升。力争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人均收入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整体脱贫。

——文明程度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创新创业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体现徽风皖韵的文化影响力进一步彰显。

——生态环境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不断上升,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城市重污染天气天数逐年降低,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制度体系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改革品牌和改革成果。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

第二篇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牢牢把握世界科技进步方向、全球产业变革趋势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以合芜蚌为依托,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创建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第四章 创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建设世界一流的大科学装置群。提高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和稳态强磁场等三大科学装置性能,新建下一代聚变工程实验堆CFETR、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综合探测与实验模拟设施、超导质子医学加速器、先进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等大科学装置。聚焦能源、信息、材料、生命、环境等科学领域,集聚世界一流人才,整合相关创新资源,新建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形成共性技术研发圈,努力建设国际一流水平、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科学研究的制高点、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催生变革性技术。在磁约束核聚变、超导、凝聚态物理、高场磁体、量子计算、离子医学、脑与神经、功能材料等前沿领域,建设稳态强磁场、磁约束核聚变、近地空间环境、免疫学、特殊环境服役材料、智能语音和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多学科交叉探索研究,产生具有世界影响的原创性成果,为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源头创新支撑。在基因工程、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特殊环境服役材料、量子信息、智能语音、环境监测、集成电路、燃气轮机、超导质子放疗系统、智能机器人、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和无人机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第五章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

建立有利于人才激励和集聚的新机制。推进立法与改革相结合,保障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真正落地,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及相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才管理平台,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科研评价机制。在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实施编制管理试点,促进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和绩效工资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新机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建立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举措。建立有利于创新投入的财税金融新机制。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开展投贷联动、股权众筹试点,创新国资创投市场化运作、省股交中心体制机制等,激励企业加强创新投入,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

第六章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政府规划、计划、政策等创新决策中的作用,扩大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实施创新企业百强计划,增强企业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聚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传统优势产业,充分激发特种显示国家工程实验室、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自动化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代农业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活力,新建合肥国家级新型显示创新中心、联合微电子研究中心、机器人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和联合研发中心、轨道交通轮轴工程研究中心、通用飞机工程研究中心、离子医学国际研究中心、抗病毒药物工程实验室、智能家电工程研究实验室、合肥安全食品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功能定位清晰、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科研成果发布网络平台、交流交易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重点建设一批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深入推动与俄罗斯、德国、以色列等国科技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基本实现国家级创新平台全覆盖。

专栏1 科技重大专项

新型显示。重点开展大尺寸液晶面板、偏光片、光学膜、液晶材料、超薄玻璃基板等核心产品研发。

集成电路。重点突破12吋芯片制造和封装技术,开展平台式SOC处理器、存储器、显示驱动、汽车电子、家电控制等芯片设计和示范应用。开展光刻机等专用装备研发。

量子通信。重点突破实用化量子通信技术和产业化系列关键技术和器件的瓶颈。

智能语音。重点攻克语音识别与合成、声学阵列信号处理、语音生物特征识别、机器翻译、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异构学习计算、语音及语言智能云计算等关键技术。

机器人。组织开展高效减速器、伺服驱动器以及微电机、控制器、传感器等核心部件研发。

轨道交通。提升轨道交通行走部件“材轮轴架”系统制造集成能力,开发制造250km/h和350 km/h速度等级的高速轮轴,并实现国产化。开发制造27吨轴重及以上等级的重载轮轴。

通用航空。组织开展系统集成、航空电子设备、复合材料、燃气轮机等关键技术攻关。

燃气轮机。开展1—10MW燃气轮机设计与开发,完成整机空载试验并促进产业化,开展叶轮、叶片、盘轴等关键部件技术攻关。

现代农机。重点突破大马力拖拉机、复式保护性耕作机械、精准高效植保装备、智能化谷物联合收割机等关键技术。

数控机床。开展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发展金属切削、成形、专用机床等高精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提高数控机床产品智能化水平。

新能源汽车。重点突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

生物医药与精准医疗。重点突破抗体药物、超导质子放疗系统、抗病毒药物及手性药物等关键技术和工艺。

生物育种。重点突破种质资源创制,分子育种和基因编辑等关键技术。

第七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通过股权激励、财政补助、贷款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高层次人才、青年大学生以及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激情。夯实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推进“江淮双创汇”行动,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孵化体系。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鼓励高校、城市(区)、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每年举办“创客之星”评选活动,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竞赛活动,打造系列创新创业活动品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建立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和创业服务云平台,实现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全覆盖。加强创业培训辅导,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建立创业者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创新券、创业券等方式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到2020年,全省建设众创空间300个以上,形成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建成由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创新金融、创新孵化平台、创新政策构成的创新生态。

第三篇 构建发展新体制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体现五大发展理念、推动“调转促”的体制机制。

第八章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清单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推动清单制度落地见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围绕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理顺权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和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优化便民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运行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行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探索建立行政服务效能综合评价考核机制。

第九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以商业类国企整体上市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集团层面整体上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推进,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支持国有资本与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国有企业对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探索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推进市场化、开放式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经营运作机制,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约束激励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快解决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逐步提高到30%,形成若干国际有影响、国内有位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十章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深入实施《民营经济提升工程》,在完善政策、优化环境、要素保障、培育主体、提升素质上聚焦发力,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支持民营企业依法进入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铁路、电力等领域,推出更多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控股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防止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切实保障民间资本的话语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和集约发展之路,打造更多行业“单打冠军”。深化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实施省外徽商回归引进计划。多措并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第十一章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预算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省级政府举债融资体制,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分类推进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积极争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税收政策试点。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十二章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健全地方金融体系,打造徽商银行等一批地方金融骨干企业,鼓励国元证券、华安证券等建成全功能现代投资银行,推动农商行健全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加快省农村信用联社企业化改革。积极吸引外资银行在皖落户。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省担保集团强化再担保功能。加快组建地方民营银行,探索组建省属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公司,构建现代综合型金融控股集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实现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市辖区设立村镇银行。发展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征信体系,提升金融普惠性。积极跟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推进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综合融资服务中心”功能建设。鼓励支持期货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挂牌)。完善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信贷资产和企业资产证券化,稳妥发展各类金融衍生品。加大“税融通”等创新产品推广力度,加快推广微贷技术。加强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大力推动金融IC卡发行。力争到2020年,全省在沪深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达到200家,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分别达到650家、1000家,证券化率达到60%。

第十三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体系。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积极稳妥推进金寨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扩大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范围。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试点。鼓励企业为农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创新农险品种,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小型水利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机制。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统筹推进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加快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公共服务、金融等重点改革,推动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第十四章 综合推进各类改革试点

坚持中央顶层设计、省级统筹谋划和基层改革试验相结合,大力弘扬“大包干”精神,切实增强改革行动能力。抓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省、司法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及部委单项改革试点。充分尊重发挥基层群众实践和首创精神,鼓励合肥创新型城市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芜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住宅金融制度改革,淮北、定远中小城市综合改革,亳州“互联网+”政务服务、宿州土地信托、滁州农村综合改革、马鞍山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铜陵社区治理、池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庆投融资体制改革、黄山古民居产权流转等方面,开展有特色、有创新的专项试点试验,发挥好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到2020年,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改革成果。

第四篇 建立现代产业新体系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到2020年,制造强省基本确立,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

第十五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现代农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强化龙头带动,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促进集群集聚发展。发挥好专项引导资金、产业发展基金作用,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加快建设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稳步推进后续批次基地建设,鼓励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打造20个左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1.5万亿元,其中10个左右基地产值突破千亿元。

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围绕量子通信、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人、动力电池、燃气轮机、数控机床、通用航空发动机、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医疗装备、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新材料、智能终端等前沿性领域,统筹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加强竞争激励,广泛集聚人才,加强开放合作,强化金融支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专栏2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建设合肥新型显示、合肥智能语音、合芜新能源汽车、合肥集成电路、亳州现代中药、蚌埠硅基新材料、阜阳现代医药、滁州智能家电、马鞍山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芜湖机器人、芜湖现代农机、宣城核心基础零部件、铜陵铜基新材料、安庆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加快实施京东方10.5代线生产线、晶合12吋晶圆制造、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国轩高科年产2.4亿安时动力锂电池、江汽20万辆新能源轻卡、奇瑞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九州方圆制药、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贝克药业替诺福韦等原料及制剂、华大基因、博西华生活电器、马钢轨道交通公司轮轴新造生产线、大洋电机工业伺服电机、中联重机年产1000台甘蔗机研发及产业化、中鼎关键基础件橡胶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铜冠铜箔年产1万吨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用薄膜、安庆炼化曙光丁辛醇等重大项目,努力打造20个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或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第十六章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改革、改组、改造“三改”,推动技术、产业、管理“三创”,促进产品、企业、产业“三升”,着力提升传统产业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传统产业向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和服务化转型。通过财税政策支持、准入标准提高等措施,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全面提升设计、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提高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突破一批智能制造技术和关键产品,在劳动强度和安全风险大、作业环境恶劣、加工精度高等制造环节,组织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重点在轻工、纺织、化工、医药、冶金、煤炭、建材、机械、汽车、家电、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烟草等行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实施工业强基计划,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需求,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基础工艺,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开发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产品。加大产业重组力度,支持企业间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加快淘汰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建筑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向建筑业大省迈进。到2020年,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20%,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4万亿元。

深入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持续推进质量安徽建设,积极发展品牌经济,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知名品牌。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四大质量基础建设,打造一批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国际国内名牌,加强品牌宣传保护力度,加强质量品牌文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数达到400个以上,安徽名牌产品达到2000个,品牌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60%,在更多领域拥有质量标准的制定权、话语权,实现“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升级。

第十七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入实施《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初步建成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到60%。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现代金融。加快引进和培育银行、保险、基金、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合肥依托滨湖新区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打造区域金融总部。现代物流。积极构建创新、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物流体系,将合肥物流圈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加快建设芜(湖)马(鞍山)、安庆、阜阳、蚌埠等区域性物流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培育引进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加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加快物流装备与设施现代化。科技服务。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标准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普及等行业。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商务服务。发展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市场调查等产业,培育一批著名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建设一批影响力大的商务服务集聚区。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与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报关结汇、检验检疫、信用评价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推动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和“快递下乡”。服务外包。积极承接软件开发、数据共享、呼叫中心、财会核算、金融服务、动漫游戏、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等业务,推进合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开发人力资源高端业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文化旅游。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转变,培育文化节庆、名人文化、饮食茶艺等特色旅游产品,提升全省旅游业国际化、信息化、标准化、特色化水平。构建全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打造皖南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构建合肥经济圈、皖北、大别山区各具特色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健康养老。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和森林疗养服务业,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培育形成一批综合型养老基地,引导部分医疗机构转型发展,成为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护理机构。体育健身。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养老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体育活动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和体育彩票等业态。广泛开展露营、登山、徒步等户外运动。支持各地打造一批特色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商贸流通。提升城市和中心城镇商贸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完善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商业。加快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城市商业企业向农村延伸开设商业网点,引导农产品进城直销。加大传统商贸业改造提升,支持开展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中心城市、开发区和交通枢纽,规划建设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信息软件、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服务、体育健身、中央商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产业链长、配套性强的服务企业集群。大力发展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加快发展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完成黄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第二批国家试点,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力争到2020年,建成2—3家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培育一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

专栏3 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

金融服务。建设合肥金融港、前海人寿全国后台总部、复星金融创新城、人保财险华东运营中心、新华人寿保险总部基地、省第三方支付中心、皖江PE大厦、皖江财富广场、皖江国际金融中心、铜都金融中心、天九鑫旺国际金融港、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皖北融资中心等项目。

现代物流。建设合肥华南城、宝湾(合肥)国际物流中心、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肥环状快递产业园、中国物流亳州综合物流园、嘉沛中药材现代物流仓储、宿州现代交通商贸物流体系、宿马园区物流产业园、皖北徽商物流港、蚌埠商贸物流园、蚌埠长淮卫临港物流园、阜阳港颍州物流园、阜阳公路物流港、淮南淮矿物流园、淮北传化物流公路港、滁州港物流园区、六安吉宝皖江国际冷链物流园、芜湖航空港亚洲物流中心、芜湖宝特铁路物流综合基地、皖江物流集装箱枢纽港、宣城保税物流仓库、马鞍山郑蒲港港口物流基地、安徽江海联运冷链保税物流中心、铜陵江北现代物流中心港区、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池州长江货运码头及港后物流园、黄山农产品物流园、黄山皖新物流园、军粮应急保障供应基地等项目。

科技服务。建设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淮北市智慧城市、亳州九洲方圆中药材电子商务及配套物流园、宿州智慧云计算产业园、淮南江淮云产业平台、淮南中移动(安徽)数据中心、淮北方正智谷科技园、六安大学科技园、马鞍山皖江信息产业园、芜湖智慧城市、芜湖长江科学城、宣城科技园、铜陵中国电信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及云计算数据中心、滁州高教科创城、滁州中网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池州九华云谷、黄山旅游信息大数据中心等项目。

电子商务。建设安徽(蜀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宿州苏宁云商、蚌埠电商产业园、阜阳颍泉区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淮南安徽大数据交易中心、六安大运亨通电子商务建设、金寨大别山特色产品交易中心暨电子商务产业园、淮北凤凰山电子商务产业园、濉溪电子商务产业园、滁州电子商务产业园、马鞍山电子商务产业园、芜湖三只松鼠智能一体化食品产业园、芜湖镜湖区电子商务集聚区、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铜陵铜草花电子商务产业园、池州聚势江南电子商务园、安庆皖西南电子商务产业园、安庆智慧产业园、黄山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绩溪四方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

服务外包。建设合肥软件园、马鞍山软件园、芜湖科大讯飞软件外包基地、亚信国际软件外包(芜湖)基地、铜陵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宿州云计算产业园、滁州广和服务外包产业园、黄山河马动漫等项目。

文化旅游。建设合肥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亳州中华药博园、颍州西湖旅游度假区、祥源颖淮生态文化旅游区、淮北隋唐运河古镇文化旅游、蚌埠星宇文化创意产业园、宿州皇藏峪生态旅游区、淮南八公山旅游、临涣古城遗址保护与开发、淮寿历史文化走廊、大别山(六安)国际旅游度假区、滁州远望东基高科技文化产业园、滁州1912文化休闲街区、芜湖方特五期和六期、铜陵滨江文化创意园、马鞍山褒禅山香泉文化旅游产业园、安庆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石台仙寓山富硒养生旅游度假区、东黄山旅游度假区及国际旅游特色小镇、黄山东海景区开发、徽州文化与生态长廊、太平湖旅游度假区、宣城敬亭山旅游度假区、桃花潭•查济•黄田5A景区等项目。

健康养老。建设省立医院老年医学康复中心工程、合肥国际健康产业园、蚌埠养老服务中心、亳州健康养生基地、太和健康养老产业园、芜湖浩研彩虹园芜湖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宣城养老产业集聚基地、泾县月亮湾养老养生国家养老皖南示范基地、滁州大墅龙山生态养生园、六安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铜陵鹞山公园太阳城老年社区、岳西国际文化养生产业园、马鞍山颐然社区养老服务、马鞍山秀山医院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新安健康产业园、池州康体养生基地、黄山幸福新世界、淮南矿业集团养老等项目。

运动休闲。建设皖南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奇瑞汽车露营地、合肥大圩及紫蓬山体育特色小镇、徽杭古道体育产业基地、岳西石关体育产业基地、大别山体育旅游产业基地、芜湖红杨汽车休闲运动文化产业基地等项目。

第十八章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整合运用军民科技资源,推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促进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运载工具建造中贯彻国防要求。重点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船舶及配套、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和特种车辆、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实施军民技术相互渗透。提升快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高等级航道和航空网络的战备功能和军供保障功能,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人防工程等国防设施建设。打造合芜蚌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合肥公共安全产业、芜湖航空航天及汽车船舶制造、蚌埠高端数字检测装备制造等军民融合重点基地。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军队需求。制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省级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扶持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军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示范企业和示范产品。建立军地统筹统管的领导机构,以及适应军民融合新要求的军地协调机制、军地需求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建设。

第五篇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以农业生产关系调整带动农业生产力提升,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形成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跨越。

第十九章 构建新型农业三大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发展粮、经、草、牧、渔,稳定发展专用品牌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加快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发展。推进规模化种养,提高粮食产能,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和生产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电商等新兴流通业态。积极开发农业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加快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大力推进减量化、清洁化、一体化先进生产技术,实施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着力提升物质装备条件和农业科技水平,稳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实施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体系。

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开展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围绕大宗农作物“耕、种、收、管、储”等环节,开展订单式服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禁止“非农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一体化。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评选管理。做优做强龙头企业,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第二十章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口粮田,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56个粮食生产大县和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提高小麦、水稻、玉米三大谷物单产,稳定大豆优势区域种植规模。在保口粮、保谷物的基础上,逐步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稻鱼共生、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适度发展棉花、油料,积极发展茶叶、中药材、蔬菜、干鲜果品、木本油料等特色农业,推进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业和渔业健康养殖。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强化调查检测,建立基于自主卫星资源的现代农业快速综合调查监测系统。

专栏4 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工程

绿色增效。开展粮食绿色增产、畜牧绿色低碳循环、渔业绿色健康养殖、特色农业绿色增长和休闲农业绿色体验等模式攻关。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70%以上,粮食产能达到720亿斤以上。

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绿色皖农”品牌,实施品牌培育计划,组织开展品牌认定,加强品牌资源整合和营销推介。

主体培育。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8万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0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家以上。

科技推广。启动“互联网+农业”试验示范行动计划,开展皖北中低产田增产增效示范,开展优质良种、有机肥、生物农药、生物饲料试验示范,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示范,开展节水灌溉示范。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80%。

改革创新。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走出去、引进来”。

第二十一章 促进农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服务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建立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发挥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推进现代种业创新,优先发展种质资源与生物育种技术、农作物绿色增长提质增效技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推进农信农机农艺融合,扩大粮油农机农艺集成模式试点,大力发展农机装备,创建小麦、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大力发展精准农业,推广农业物联网等新技术,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物联网试验区,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加强粮食仓储和转运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实施节肥、节药、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开展保护性耕作和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严守耕地、水资源、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现代林业示范区,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发展特色高效林业。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示范区、示范主体建设。建设一批生态农业重大项目。

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土壤质量调查评价。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大力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方式,提升土壤肥力。防治耕地有机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

第六篇 拓展信息经济新空间

全面实施“互联网+”安徽行动计划,加快“宽带安徽”建设,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章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

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公共无线网络、广播电视网和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和三网融合,努力构建泛在普惠、人人共享、安全可信的信息网络。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完善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城市热点区域及主要景区景点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建设国内领先的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电子认证等城市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健全以等级保护、网络信任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为重点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探索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到2020年,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面覆盖城乡,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上升。

第二十三章 加快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两化融合”中的平台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以信息惠民和信息消费为突破口,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商务、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交通、旅游、气象、体育和金融等民生服务创新,注重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到2020年,建成全国重要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和有较大影响力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高地,互联网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

专栏5 “互联网+”重点领域

“互联网+”创业创新。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鼓励各地建设集创新政策、行政服务、创业辅导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创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分发和交付设计研发任务。

“互联网+”制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对接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互联网在线增值服务。

“互联网+”人工智能。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促进智能语音等技术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合肥市创建智能语音产业基地暨“中国声谷”。积极发展智能机器人。推进合肥、滁州等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发展。

“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建立农业服务云平台。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构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互联网+”智慧能源。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能源生产调度信息公共平台。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构建新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鼓励发展用户端能源共享经济和自由交易。建成以光伏为基础的省级新能源监管监测系统。

“互联网+”商务。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海外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皖货通天下”工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活动。引导电商与快递企业合作发展便民利商新业态,推进蚌埠国家级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依托互联网建设高效物流体系。

“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推动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平台挖掘分析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船舶行驶特征等。

“互联网+”医疗。鼓励医疗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开展数字网络医院和健康生活e站试点,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云”信息服务平台和跨行业健康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支持大中型医院搭建远程诊疗信息平台,加快普及居民健康卡惠民应用。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候诊提醒等便捷服务。

“互联网+”教育。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安徽网络继续教育园区建设。构建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互联互通的教育管理数据中心,建立省级教育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推动全省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互联网+”智慧旅游。建设集信息服务、行程策划、客流监控、景区体验及电子导览、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搭建安徽旅游产品在线展示销售平台。支持互联网企业整合私家车、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建立智能高效的旅游监管体系。

“互联网+”城市管理。建设涵盖城市重要部门、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传输网络和共享平台,加快城市管理各行业、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在线集成,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互联网+”普惠金融。规范发展私募、众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发起设立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等产业集聚区。支持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型支付。探索建立地方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高效电子政务平台,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与线下服务紧密结合的政府服务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提升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人事劳动关系、职业培训、环境、气象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加载更多功能,实现一卡通。建设面向高敏感行业、社会公众的气象信息平台。

第二十四章 加快大数据开发应用

加快建设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宏观经济库等基础性数据库。建立数据安全合规使用机制,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我省建设数据中心。发展大数据和信息安全产业,推进合肥、淮南、宿州等大数据交易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云计算、大数据龙头企业,汇聚一批大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加工、应用等中小企业,突破一批大数据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

专栏6 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数字存储应用中心。实施一批公共事务、社会管理、行业应用等领域购买云服务的示范项目,培育若干在全国有示范意义的大数据、云工程和云服务商业模式。到2020年,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云计算应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统一电子政务平台。重点建设政府权力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涉企收费监管等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到2020年,政府权力基本实现网上运行,公共资源交易、涉企收费实现实时监管,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实现共享。

政府基础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政府重点基础数据库和业务库,完善政府基础性数据信息化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信息库、宏观经济库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建成,各部门业务信息普遍共享。

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益设施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养老”。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信息化与民生领域应用深度融合,公共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多元一体化服务能力逐步加强。

“提速降费”工程。实施税费、土地、建设、环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支持政策,推进宽带网络提速,网络资费合理下降。

第七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坚持城乡统筹理念,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按照“一尊重、五统筹”的思路,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培育一批新生中小城市和新型城市,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35%。

第二十五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推进“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并轨,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探索建立皖北向皖江的跨区域人口迁移机制。

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容纳能力。进一步壮大中心城市,加快芜马、蚌淮(南)、宿淮(北)、安池铜城市组群建设。积极推动县城扩容提质,推进有条件的县改市,推动与中心城市基本融为一体、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有序改区。大力发展人口聚集型、交通枢纽型、历史文化型和特色产业型中心镇,建设一批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小镇。

第二十六章 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省级空间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加强城市功能规划,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严格规划实施监督,推进规划公开公示,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完善城镇综合功能。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消化商品房库存。加大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建设创新城市,推动城市的创新创业。建设智慧城市,推进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广覆盖。建设绿色城市,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建设人文城市,传承创新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等地方文化,打造体现时代特征的城市文化亮点,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城市特色设计,开展生态修复,建设一批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加强城市治理。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治理积极性。推动管理专业化,放开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等作业市场。推动管理数字化,推广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芜湖模式”和“亳州模式”,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动管理扁平化,面向基层下沉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探索区直接管理与服务社区体制,实施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的城市安全网。

专栏7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统筹城市电网、通讯网等架空线入地,改造老旧管网,积极稳妥推进有条件的市新建道路、工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并异地备份。

智慧城市。推进光纤到户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强化城市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推进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邮政等广覆盖。

海绵城市。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推广池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城市绿地与广场建设,改善城市道路排水,建设建筑与小区海绵体,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城市便捷生活服务圈。优化城市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公共停车场、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快递服务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

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加快公共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站、集中供热等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6%,重点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

第二十七章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束缚,促进城乡生产要素与资源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流动服务等手段,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资源。

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带面”战略转换,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修订完善中心村布点规划,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形成地域性的乡村风貌。发展“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绿色高效品牌农业。加强农村道路、电网、安全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下乡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学校、卫生室、文化站、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村邮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系统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设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城郊型森林公园,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建设。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争到2020年,80%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90%以上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人口集聚、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庄。

第八篇 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力

按照适度超前、提质增效、集约节约、安全高效的原则,努力构建综合交通体系、现代能源体系和水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保障。

第二十八章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安全化运营,加快交通运输现代化进程,基本形成广覆盖的基础运输网、高品质的快速运输网、专业化的货物运输网和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

建成快速客运铁路网。以完善网络、扩大能力、提高水平、构筑枢纽为重点,着力推进客运专线和城际铁路建设,提升改造既有普通铁路,建成以合肥为中心,联接所有省内设区市、通达全国主要城市的快速客运铁路网,形成较为完善的普通铁路网,加快建设皖江、皖北城际铁路网。“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铁路里程1930公里,其中客运专线1540公里。

完善高等级公路网。加快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建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实现所有县城联通高速,到2020年新增高速公路1000公里,改扩建800公里高速公路。以加强省际、市际联通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提升综合保障水平。“十三五”期间,建设一级公路2500公里,升级改造二级公路5000公里。

构筑高等级航道网和现代化港口群。以提高干线航运能力、改善支流航道为重点,加快实施长江、淮河干流整治,积极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建设,构建“一纵两横”高等级航道主骨架;建设涡河、浍河、秋浦河、姑溪河等支流航道,形成干支衔接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优化沿江、沿淮等港口功能布局,加强分工合作,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到2020年,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达到7亿吨。

建立广覆盖民航运输网。以完善民航机场布局、提升航空运输能力、改善通航保障条件、发展航空物流为重点,加快新机场建设,加大机场改造力度,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建设空港物流基地。到2020年,开通一批民航运输机场,建成若干通用机场,形成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为中心,支线机场为节点,通用机场为补充,覆盖全省、辐射周边、通达全国及部分国家的民用航空网络。合肥成为区域性航空货运枢纽。

构筑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优化枢纽节点空间和功能布局,继续加快合肥、芜湖、蚌埠、安庆、阜阳、黄山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枢纽场站服务功能,强化不同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加强客运枢纽一体化衔接,实现主要单体枢纽之间快速直接连接;统筹货运枢纽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的空间布局,提高货运枢纽的集疏运功能。到2020年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合理的枢纽体系,提升在全国综合交通网中的地位。

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发展。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广多形式、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提高公交分担率。继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水平和通畅水平,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智能化技术装备应用。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强化港口设施安全评估,建设内河安全监管设施。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

专栏8 交通重大项目

铁路。建设黄山—杭州、郑州—徐州、淮北—萧县北、商丘—合肥—杭州、合肥—安庆—九江、郑州—阜阳、合肥—南京、合肥—新沂—青岛、芜湖—宣城—绩溪、南昌—景德镇—黄山等快速客运铁路,巢湖—马鞍山、滁州—南京、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南陵—繁昌—芜湖—江北集中区、合肥—蚌埠—宿州—淮北、徐州—淮北—宿州—阜阳、宣城—镇江等城际铁路,庐江—铜陵、六安—安庆—景德镇、三门峡—亳州—宿州—江苏沿海港口、马鞍山郑蒲港等普通铁路,合肥市轨道交通1—5号线和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南、铜陵、宿州、蚌埠、阜阳等城市轨道交通主干线路;实施符夹、宁芜铜铁路扩能改造、合杭、青阜、皖赣、合九等铁路电气化改造。尽快开通阜阳—六安—合肥城际铁路。开展沿淮、亳州—蚌埠—扬州、武汉—安庆—池州—九华山—黄山—温州、北沿江、宿松—望江—东至—泾县—宣城、庐江—巢湖、马鞍山—扬州、天长—南京等铁路项目前期研究。

高速公路。建设德州—上饶、溧阳—宁德、上海—武汉安徽段,北沿江、南京—宣城—杭州、蚌埠—五河、阜阳—淮滨、阜阳—霍邱—合肥、芜湖—黄山、济南—祁门、滁州—淮南、扬绩高速黄山区连接线、宿州—扬州天长段、泾县—宁国等高速公路。改扩建芜合高速林头至陇西立交段、合宁高速周庄至陇西枢纽段、合安高速马堰至安庆大桥接线、合肥至六安至大顾店段、芜马高速芜湖枢纽至江苏省界、芜宣、宣广、宁洛高速滁州至明光段、宁洛高速蚌埠至明光段、连霍高速安徽段等高速公路拥挤路段。建成徐州至蚌埠高速宿州至蚌埠段,开展徐州—淮北—阜阳、合肥—定远—明光、沿淮、宿州—阜阳等高速公路前期研究。

航道。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建设;整治水阳江、秋浦河、姑溪河、兆河、顺安河、青通河、皖河、滁河等长江支流航道,涡河、新汴河、沱浍河、泉河、西淝河、窑河—高塘湖等淮河支流航道;实施合裕线、沙颍河船闸改扩建工程。

港口。建设合肥港派河港区中派综合码头、芜湖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二期、马鞍山港郑蒲港区二期、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农场作业区、蚌埠港长淮卫作业区码头、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公用码头二期、阜阳港南照作业区码头。

机场。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新建芜湖宣城、安庆、蚌埠、亳州、宿州、滁州等民用机场,改扩建阜阳、九华山机场,建设岳西、庐江、无为、泗县、砀山、泾县、黄山风景区等若干通用机场。开展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迁建、金寨支线机场规划研究。

过江(河)通道。建设望东、池州长江公路大桥、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商合杭芜湖长江公铁大桥,池州梅龙、芜湖城南、泰山路,马鞍山九华路、慈湖过江通道、G3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替代桥和阜南—固始淮河大桥。开展宿松、海口、安庆、池安,池州江口,铜陵横港、开发区,芜湖龙窝湖,马鞍山姑孰、龙山路、湖北路过江通道等前期研究。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合肥南、芜湖、蚌埠南、黄山北、安庆西、阜阳西、合肥西、芜湖北、马鞍山东、铜陵北等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合肥北货场、阜阳北站、芜湖朱家桥外贸港区、裕溪口煤炭港区、塔桥集装箱站、马鞍山郑蒲港区、铜陵港江北现代物流中心、合肥港综合码头等综合交通货运枢纽。

第二十九章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推动能源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能替代,加快煤电升级改造。改革能源体制,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积极实施煤矿安全改造工程,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控制煤炭产量,关闭退出资源枯竭、灾害严重、扭亏无望等矿井,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放缓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稳妥推进资源接续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煤炭清洁高效转化,促进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芜湖煤炭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沿江、沿淮煤炭储配中心。到2020年,煤炭入选率达到97%以上,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60%以上。

有序发展燃煤火电。有效利用两淮地区煤炭资源,科学规划煤电一体化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在皖中、皖南地区适度布局支撑电源项目。结合城市热网规划、工业园区发展、小锅炉替代等,支持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任务。到2020年,电力装机8000万千瓦。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按照集中式开发和分布式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稳步开发风力发电,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有效扩大地热能、空气能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385万千瓦。

提高石油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储备设施建设,实施炼油升级改造,增强成品油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天然气省内干线管道和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三纵四横”省内干线网架;加快推进县级支线管道建设,组织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加大海外LNG资源利用,推进淮南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加快页岩气资源普查和重点区块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天然气用气量80亿立方米。

加强输配电网建设。完善特高压及500千伏电网主网架,加强皖中和皖南受电平台建设,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推进地区网架结构升级,加快枢纽变电站建设,构建220千伏环网结构。适应电能替代、光伏扶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市拥有一座以上500千伏变电站,每个县拥有一座以上220千伏变电站,每个乡镇拥有一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一批能源装备龙头企业,打造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壮大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两淮”煤炭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清洁高效发电机组关键辅机、电力传输装备、高性能太阳能发电、储能设备、核电关键泵阀部件等。加大煤与瓦斯共采、深井地压及动力灾害治理、煤矿灾害预警防控、天然气低温储存装置和油气输送管道伴热等技术研究。

专栏9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

光伏发电。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积极推进两淮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电站、人工河道堆土区集中式光伏电站等示范项目建设。着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充分利用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在风资源条件较好的江淮分水岭、沿江环湖和皖北低山区域加快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推进滁州、安庆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宿州、合肥、芜湖、马鞍山、宣城等地30万千瓦以上连片风电场建设。

生物质能利用。加快规划生物质电厂建设,实现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提高农作物秸秆使用率。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推进阜阳、宿州燃料乙醇等项目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人口较大县全覆盖。

抽水蓄能电站。加快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桐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岳西抽水蓄能站址纳入国家选点滚动规划。

专栏10 电网建设重点

特高压电网。续建淮南—南京—上海交流输电工程(安徽段)、新建准东—皖南直流输电工程(安徽段)。

主干电网。续建淝河、福渡、广德、涓桥、板集电厂送出、巢湖电厂送出等500千伏电网输变电工程,阜阳孙楼等220千伏电网输变电工程;新建肥北、肥西二、安庆三、芜湖三、铜北、阜三、同乐、石店、伯阳、金寨、徽州变升压、墉桥站升压、铜陵电厂六期送出、绩溪抽蓄送出、皖南—铜北线路、福渡开断环入肥西二—繁昌、准东—皖南直流安徽境内500千伏配套、安庆特高压500千伏配套等输变电工程,黄山韩村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改扩建沙河、河沥、禹会、肥南、昭关、肥西、淝河、双岭、涓桥、广德、楚城、福渡、釜山、伯阳、蚌埠蒋南等变电站工程。

城乡配电网。续建合肥孙滩等110千伏电网输变电工程,新建蚌埠光彩等输变电工程,改扩建合肥槐光等变电站。

专栏11 石油天然气发展重点

原油成品油管道及储备库。建成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安徽段)、安庆石化8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配套成品油管道及油库二期、沿江成品油管道。推进安庆原油储备库、含山原油储备库、铜陵成品油应急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

天然气省内干支线管网。建设亳州—安庆干线亳州—太和段、太和—阜阳段,淮北—黄山干线蚌埠—固镇—宿州段、巢湖—江北产业集中区段,宿州—滁州干线宿州—灵璧—泗县—五河段、来安—滁州段,阜阳—淮南—蚌埠、合肥—滁州、宁国—黄山等干支线。

天然气储气调峰。基本建成合肥储气调峰中心,在皖北、皖南各布局一座区域LNG储备中心,新建扩建蚌埠、宿州、阜阳、安庆、黄山等中心城市储气调峰项目。

天然气气源保障。力争开工建设芜湖液化天然气江海联运试点项目、淮南煤制气项目,推进安庆、宿州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十章 加快现代水利建设

大力实施“水利安徽”战略,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增强防洪减灾能力,提高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水平,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

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推进长江、淮河和新安江治理工程,形成重点流域防洪保安体系。加快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开展江河湖泊综合治理,提高区域骨干河道排水能力。加强重点低洼地区治理。强化城市防洪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和主要工业园区等重要区域防洪排洪能力。到2020年,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基本达到所在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排涝标准,经治理的重要支流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设定标准,排涝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

保障水资源供给。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淮水北调工程实现全线通水,引江济淮骨干工程基本建成。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提高现有水库水资源利用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城乡饮水质量和供水安全。到2020年,基本缓解沿淮及皖北等城市和重要工业园区水源不足问题。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完成现有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建港口湾水库等大中型灌区,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推进农村河网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加旱涝保收面积。到2020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80%。

专栏12 水利重大项目

长江干流治理工程。完成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有序推进长江铜陵、马鞍山、芜湖、安庆等重点河段整治,建设长江华阳河蓄滞洪区。

进一步治淮工程。基本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建设任务,全面推进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和重要支流河道治理、淮河行蓄洪区和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江河湖库综合治理及城市防洪除涝工程。全面完成青弋江、水阳江、裕溪河、滁河、皖河、秋浦河、新汴河、淠河、史河、洪汝河、池河、新安江等国家规划内重要支流治理建设任务。建设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推动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启动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实施全国重点和重要防洪城市、其它地级市、重点县城和工业园区防洪除涝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大型泵站提标改造和中小型泵站扩容及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病险水库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水资源保障工程。完成淮水北调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引江济淮骨干工程。建设下浒山、月潭、江巷、牛岭大型水库和驷马山四级干渠,推进凤凰山大型水库等前期工作,加快粮长门、扬溪源、郎源等中型水库建设。实施临淮岗枢纽和蚌埠闸综合利用工程,沿淮湖泊抬高蓄水位工程,采煤沉陷区蓄水利用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农村水利工程。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淠史杭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与节水改造。实施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和农村河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第九篇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彰显特色,推动条件较好的地区保持率先、持续发展,基础较弱的地区补上短板、增强后劲,在继续推进已有区域发展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打造新的区域发展战略平台,形成协同发展、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三十一章 统筹四大区域板块协调发展

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打造成引领全省转型发展的新支撑带。自觉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防止污染转移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和高端化发展,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沿江城市组群,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和家电、汽车和装备制造、能源和新能源、材料和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群,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快长江水系千吨级航道网、皖江城际铁路网、跨江大桥和过江通道建设。推动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铜陵等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把皖江城市带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力争到2020年皖江示范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接近7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超过60%。

专栏13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转型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高端引领,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加快构建转型升级的产业基地。到2020年,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绿色皖江建设工程。加强岸线规划和合理利用。加快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工程。构筑巢湖流域绿色生态屏障,大力推进铜陵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滁州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马鞍山慈湖高新区、铜陵经开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

综合交通走廊工程。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要依托,抓好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加快建设皖江城际铁路网,推进合肥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将芜湖港、马鞍山港、安庆港联合打造成江海联运枢纽。加快合肥全国性综合枢纽、芜湖、安庆等区域性综合枢纽建设。积极拓展至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网络,努力增加国际航线。加快跨江大桥和过江通道建设。

产业承接推进工程。重点建设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核心基础零部件、铜基铁基新材料、机器人、现代农机、航空、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化工、智能家电、粮油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基地(集群)。

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加快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和苏滁、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各市集中示范园区等新型园区建设,支持铜陵江北港新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推动包河、天长、新芜、铜陵经开区等开发区申报创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加快郎溪经都产业园等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支持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市创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加快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以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快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推动“四化”协同发展,促进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发展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中药、食品、轻纺鞋服、煤基材料、煤矸石电厂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汽车及装备机械、新材料、云计算、现代物流、储能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皖北文化旅游。深入推动蚌埠、阜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淮北、亳州、宿州、淮南中心城市能级,加强县城、重点镇建设,促进就近城镇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打造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以实施引江济淮、商合杭高铁等重大工程为引领,增强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促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加强黄河故道综合开发。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方面投入。深入推进南北结对合作,加快推进“3+6”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发展。支持皖北地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到2020年,皖北地区工业增加值力争比2015年翻一番,工业化率提高到47%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左右。

专栏14 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

从“以治为主”向“治兴并举”的治淮理念转变,探索流域生态保护和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到2020年,努力建成人水和谐、绿色共享的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

综合治水工程。重点推进引江济淮、淮干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淮干王家坝—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及怀洪新河和沿淮行蓄洪区其他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全面建成淮水北调跨流域调水工程,健全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实施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航道疏浚,重点推进淮河干流安徽段航道整治,将洪泽湖至蚌埠段、蚌埠段至正阳关、正阳关至洪河口分别升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航道。加强阜阳港等建设。

绿色生态廊道构建工程。推进万里绿色长廊示范工程建设和高标准平原绿化。强化重要生态保护区、淮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

特色产业升级工程。发展硅基、化工、金属、凹土新材料,建设具有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构建新型化工产业体系,形成非石油路线的烯烃产业集群,打造国家重要新型煤盐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重要能源保障基地。重点推进中安联合煤化工二期工程、华塑煤化—盐化一体化、颍上电厂等项目。

城镇化建设工程。优化沿淮城镇布局,形成“一轴、三组团、多节点”总体布局。“一轴”:以淮河干流为轴线,包括淮南、蚌埠及阜南、颍上、霍邱、寿县、凤阳、定远和明光等沿淮县(市);“三组团”:蚌埠组团包括蚌埠市区、怀远县、凤阳县,淮南组团包括淮南及周边地区,阜阳组团包括阜阳市区、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以合蚌高铁为纽带,打造蚌埠—淮南城市联合体,构筑沿淮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核心高地;“多节点”:支持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向中等城市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

流域精准扶贫工程。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加快行蓄洪区移民搬迁,推进行蓄洪区电网、路网、水网等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

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按照全域旅游理念,强化国际视野、国际标准,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促进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开发,推动生态、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创建大黄山国家公园。实施“5个1工程”。建设一批国际水准的旅游精品景区,提升黄山、九华山、天柱山、西递宏村、芜湖方特等精品景区发展水平,支持九华山、天柱山、皖南古村落等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旅游产品,促进徽州四雕、芜湖铁画、青铜工艺、文房四宝等特色产品规模化、品牌化。打造皖南世界遗产之旅、九华山朝圣之旅、天柱山生态养生之旅、皖江黄金水道之旅等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加快示范区“四纵三横”综合交通通道建设,推动旅游服务设施一体化,实施高速公路通达和景区公路连通工程,推进黄山旅游轻轨等项目建设。培育旅游+农业、文化、体育、休闲度假、互联网等一批新兴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经营实力的领军企业,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构建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安江、青弋江、水阳江、秋浦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实施太平湖、升金湖、南漪湖等重点湖泊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突破7000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超过4.6亿人次。

专栏15 创建大黄山国家公园

积极创建大黄山国家公园,努力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保护机制,自然资源产权归属更加明晰,保护和利用更加高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管理模式。

突出生态保护。全面理清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编制创建区保护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保护目标,合理划定功能区,强化规划管控和监督执行,严格用途管制。

统一规范管理。整合现有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实行统一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探索跨行政区管理的有效途径。按照设立层级、保护目标等,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各类保护地的交叉重叠区域,实现一块牌子、一个管理机构。

明晰资源权属。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附属资源,通过征收、流转、出租、协议等方式,调整土地权属,明确土地用途。科学确定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各自的产权结构,合理分割并保护所有权、管理权、特许经营权等。

创新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公共服务类价格。积极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立,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公开招标竞价。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投入机制。促进社区发展。建立因保护而使用受限的集体土地、林地、草地等合理补偿机制。鼓励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区规划、保护、管理、运行等。

加快皖西地区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依托丰富农林资源,大力提升特色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深度开发红色、历史文化、生态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5A级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胜地和文化、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整合开发铁矿、钼矿等优势矿产资源,做大做强纺织服装、石化、汽车及零部件、机电家电和健康养老等产业。加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林业提质增效等重点生态工程,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努力使老区人民过上美好生活。

专栏16 皖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到2020年,老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具备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绝对贫困全面消除。

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加快六安茶谷和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强茶叶、毛竹、高山蔬菜、桑蚕、中药材、皖西白鹅、大别山黄牛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采矿冶金、纺织服装、石化、汽车及零部件、机电等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和乡村旅游。加快金融、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老、运动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采矿冶金和纺织服装业产值达到2300 亿元,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

基础设施支撑工程。积极推进岳武高速东延工程、合六南通道、六安至新桥机场公路、安庆至桐城一级公路改造、丰乐河航道升级、临淮岗复线船闸等项目。研究开展菜子湖、瓦埠湖等湖泊综合治理,推进花凉亭、钓鱼台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国电舒城电厂、华电六安电厂三期前期工作,建设一批太阳能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加大鹞落坪、天马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实施霍邱东西湖、望江武昌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200万亩左右,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300万亩。

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整村推进,积极开展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试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积极推进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库区移民避险解困等工程。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13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第三十二章 打造全省经济增长极

把合肥经济圈打造成全省核心增长极。进一步增强合肥的辐射力和带动力。瞄准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支持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全方位承接高端产业和创新要素,打造全国创新创业试验区、高端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加快培育电子信息、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和总部基地。高水平建设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对外开放大平台。打造通达全球的对外综合运输大通道。支持申报国际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建设金融服务后台基地和中国快递服务后台基地。加快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建设。加速经济圈一体化。以合肥为中心,促进合芜发展带、沿江发展带、合铜发展带、合淮蚌发展带建设。建立产业分工协调机制,打造合滁宁、合芜马、合铜宜、合六、合淮五大产业集群带,加快建设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加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引领推动合肥经济圈向合肥都市圈战略升级,努力成为全省核心增长极乃至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增长极。到2020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占全省比重达到28%,合肥城区常住人口达到500万人,在肥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数超过50家,成为长江经济带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圈内形成若干国家级或世界级产业集群,人均收入力争达到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

打造区域性增长极。着力把芜湖建成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推动芜马同城化,把芜马城市组群打造成全省重要增长极,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城市组群,到2020年,GDP总量达到6000亿左右。把蚌埠、安庆、阜阳、黄山打造成皖北、皖西南、皖西北、皖南区域性中心城市,努力将宣城打造成为皖苏浙区域交汇中心城市。

专栏17 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

积极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新区位于合肥市主城区南部和西部,包括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和肥东县、肥西县等部分区域。到2020年,提高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和稳态强磁场等三大科学装置性能,新建若干大科学装置,聚焦能源、信息、材料、生命、环境等科学领域,新建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形成共性技术研发圈,基本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成为引领合肥都市圈创新转型升级的主引擎、支撑安徽崛起的增长极、长三角双向开放的新窗口。

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先行区。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及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家电、汽车等传统产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水平。加快发展科技信息等新型服务业。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临空产业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和现代商贸物流基地。

建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加强各功能组团规划建设,坚持规划同绘、设施同建、产业同兴、环境同治,推进城乡互惠发展、联动发展、融合发展。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构建“智慧新区”建设总体框架,形成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统一平台。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把双语图文标志、外语咨询服务、公共场所WIFI覆盖等纳入相关规划。

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合肥跨境电子商务港建设,建成合肥港二类水运开放口岸,加快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推动出口加工区实施新型通关模式,争取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落实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南京江北新区、湖南湘江新区等联动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实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目标管理。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创建低碳社区。

第三十三章 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实施分类指导,推动成长型、成熟型资源城市集约发展,支持衰退型、再生型资源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创新发展。引导淮北、淮南、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推进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统筹市矿发展,加强资源型城市主城区与工矿区融合发展,推动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矿区对接,促进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城市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力度,加强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加大资源型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到2020年,采煤塌陷区治理率达到50%,棚户区改造、社保欠费、矿山生态修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十四章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深入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工程》,强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经济基础和资源、文化特色,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农业强县、生态名县和旅游文化名县,培育一批工业型、农业服务型、商贸型、旅游型等特色小城镇,切实巩固全省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发挥比较优势,突出专精特新,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和专业乡镇。扎实推进县城“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建设一批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宜居宜业的现代中小城市和经济强镇。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发展县域职业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到2020年,县域经济总量超过1.5万亿元,超过50%的县域经济总量突破200亿元,县均财政收入超过25亿元。

第十篇 建设绿色江淮新家园

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境管理由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三十五章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加快巢湖流域、黄山市、宣城市、蚌埠市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空间无序扩张。尊重自然格局,依托城市地形地貌和人文特色,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行绿色制造和绿色清洁生产,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强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标识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推动绿色殡葬。

第三十六章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强化主体功能定位。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支持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增强产业配套能力,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大对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集聚发展。建设一批粮食功能区和农产品示范区。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严格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划定生态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等生活空间、农业和工业等生产空间、林地和湿地等生态空间,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优先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倾斜。研究制定重点开发区域人口迁入以及限制开发区域人口退出政策。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

第三十七章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重体系,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统一的污染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双考核”制度,开展工业源、农业面源、移动源“三源”综合治理,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启动开展噪音环境、辐射环境等整治工作。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支持巢湖、淮河、长江、新安江等流域开展系统综合治理与保护修复。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湖泊水体,建立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机制。“一河一策”治理不达标水体,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过94.6%。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准入和执法,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对被污染地块分类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持续开展垃圾和污水治理、建筑施工及扬尘治理、广告标牌治理、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五大行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70%。

专栏18 污染综合治理

空气清洁。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港口运输机械及车辆“油改气”等项目。力争到2020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实施淮河、巢湖、长江中下游及新安江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等项目。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达到工程规划要求。

土壤保护。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实施“以奖促保”,对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的县(市、区)实施奖励。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等试点。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满足国家目标值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达到100%。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及节肥行动、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节药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置、生活垃圾收转运、生活垃圾封场整治、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及建筑废弃物垃圾处理处置等项目。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八章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按照“降煤、提气、扩再生、优电力”的思路,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开展绿色低碳出行行动,推进国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省建设。优化公共交通车辆结构,逐步提高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比例。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有效控制火电、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能耗行业碳排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继续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初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40%。

第三十九章 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节能。完善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制定并实施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能效评价,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建设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监管体系。强化节能评估审查。

节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编制节水规划,严格用水需求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水改造,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扩大再生水利用。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对地下水实施水位—水量双控管理。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亿立方米以内。

节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健全建设用地使用标准体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机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展城市、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节矿。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秩序整顿。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监测考核体系,强化动态监管。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

第四十章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编织水系林网、农田林网、骨干道路林网生态安全网络。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减灾控灾和监测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林业提质增效行动和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森林经营、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和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创建。

加强水生态保护。严格水源涵养,实施新安江源头区、大别山湖群优质水源地保护项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颁布重要河湖保护名录。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开展重点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新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1580万亩。

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严防动植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确保生物安全。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第四十一章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巩固完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公益林多元化补偿。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及森林碳汇交易,支持江南林权交易所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水价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构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新机制。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完善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建设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探索建立分工明确、统一协调的自然资源监测和统计体系,开展编制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账户试点。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十一篇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对接国家新一轮开放总体布局,加快形成东西双向互动、对内对外联动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外贸、外资、外经齐头并进,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分工合作。

第四十二章 全面融入国家“三大战略”

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扎实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产业技术、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科教文化、友好省州(城市)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品牌、装备和劳务引进来、走出去。深入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线联邦区经贸合作。全面推进与德国在产业、经贸、金融、城镇化、科教、旅游、友好城市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域在对外开放通道、通关一体化、跨区域贸易平台、产业配套与协作等领域务实合作,力争把我省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腹地和枢纽。充分发挥港澳台参与海外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皖籍华人社团、留学生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外国政府机构、国际民间组织等友好往来。

积极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生态环境容量过紧日子前提下,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优先优选项目,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统筹长江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强化沿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建设沿江生态廊道。高效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严格生态岸线保护。加强与沿江省市协作联动,共同实施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四通工程”,推进一批跨区域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化沿江产业与城镇布局,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加快建设特色现代产业基地。创新区域开放合作机制,共同构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加快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抢抓首都对外疏解功能、转移产业、辐射要素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明确对接方向,创造对接交流机会,推动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第四十三章 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加快体制机制对接。建立与长三角一体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改革。

推动重点领域一体化。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推进区域内重大能源项目和市场建设,加强区域标准和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联防联控,促进区域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认,加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合作、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工伤保险合作等,搭建跨省市用工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食用农产品、消费品互认互通互监。加快沪苏浙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要素与我省人力资源等优势要素双向流动。

共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强与苏浙沪地区高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技术协作,推动创新资源综合集成。推动建立区域产业合作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苏浙沪地区金融、创意、文化、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速向我省延伸辐射,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金融综合服务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在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量子通信、智能家电等领域,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专栏19 长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重点

交通。重点推进合肥—南京、合肥—杭州、黄山—杭州等客运专线以及黄山—千岛湖、南京—宣城—杭州等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芜申运河、水阳江等干线航道整治,合力推进长三角内河航道水上ETC联网,实现船舶RFID电子标签跨区域通读通认,探索组建区域港口联盟等。

能源。重点推进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苏皖跨省联络线、中石化江北成品油管道、冀宁联络线徐州—皖北地区等重大油气项目建设。发挥安徽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和芜湖港配煤优势,加强煤运通道和区域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联网布局。

信息。研究制定长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指导规范。加强CA联盟数字证书互联互通,推进完成CA联盟统一认证门户研发。探索建立区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作机制。

环保。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红线划定、各类环境指标及排放标准对接,加快沿江、沿海、沿湖、沿湾、沿交通干线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共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

第四十四章 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

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建立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江苏沿海港口江海联运、干支直达的运输体系。积极发展铁海联运,发挥合肥、蚌埠、阜阳等陆运口岸的公铁水联运潜力,开通至沿江沿海港口的集装箱五定班列,吸引周边地区货物经我省集货后通江达海。加快皖北、皖西、皖东南等地区内陆“无水港”建设。推动新亚欧大陆桥南干线建设,提升合肥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班列货运通道功能,在增加开行频率、向西延伸、口岸建设、货源组织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对长三角地区的物流集聚辐射功能。拓展加密国际航空货运通道,大力发展合肥、黄山机场国际航线航班,构建国际客货直飞航线网络。高水平规划建设合肥国际航空物流港,完善国际中转、国际快递、国际货代、仓储保税等功能。到2020年,合肥国际直飞客货航线达到20条以上。

推动一体化大通关。依托安徽电子口岸平台,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形成集申报、监管、物流及金融等于一体的公共平台,共享申报、物流监控、查验、放行、企业资信等信息。全面推广一站式作业、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新型通关模式。加强与京津冀、珠三角、东北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

加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优化口岸布局,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争取九华山机场和合肥、蚌埠、阜阳铁路申建国家一类口岸,支持申建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原木、种苗等进境指定口岸,及整车、药品等进口口岸,打造口岸经济区,形成水运、空运和铁路口岸全面开放发展新格局。拓展现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提升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芜湖综合保税区、蚌埠(皖北)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现有平台功能,鼓励设立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拔和仓储物流中心,引进一批加工贸易重大项目。统筹推进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第四十五章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优化外贸结构。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增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扩大汽车、装备制造、家电等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商品出口,提高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进口我省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扩大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品牌、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营销等产业链高端延伸。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和企业型出口基地。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扩大旅游、文化演艺、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等出口。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服务贸易达到100亿美元。

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充分发挥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芜湖等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加强出口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章 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

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突出引资引技引智一体化,积极引进研发、采购、物流、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承接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转移。大力引进、并购境外创新创业研发团队和技术研发人才。积极有效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省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依法推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全面备案有限核准等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以及央企、民企交流合作。积极推动省外安徽商会建设。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第四十七章 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推动家电、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钢铁、建材、能源、建筑、农业等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贸易、绿地投资、海外并购、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经贸合作区,重点推动奇瑞巴西汽车工业园、外经集团莫桑比克贝拉工业区、农垦集团津巴布韦合作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向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公私合营等高端承包工程模式发展。力争到2020年,累计对外实际投资达到100亿美元。

加强“走出去”服务支持。完善“走出去”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走出去”企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加强与亚投行、中非基金、中葡基金的战略合作。强化境外风险评估和防控,综合运用外交、外事、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我省海外公民安全保护,维护“走出去”企业境外合法权益。

专栏20 国际产能合作重点

建材。推动海螺水泥、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院等企业以投资方式为主,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建设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建材等生产线。

汽车及零部件。推动奇瑞汽车、江淮汽车等企业通过设立组装厂、生产厂及分销网络等方式,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鼓励汽车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工程研究中心。

钢铁。推动马钢等企业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中亚、非洲等投资建设炼铁、炼钢、钢材深加工生产基地。

能源。推动煤炭、煤电企业在境外勘探开采煤炭资源和发展煤电产业,带动煤炭技术和装备走出去。鼓励省内企业以EPC、BOT等形式参与重大电力项目合作。支持新能源企业参与海外项目投资建设。

机械。鼓励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工具等企业积极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投资建厂,建立研发中心和服务网络,并购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外企业。

轻工。选择劳动力丰富、成本较低、市场广阔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纺织、家电、食品加工基地。

农业。支持在境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物流和研发、技术培训和推广示范等基地和中心。

矿产资源。推动省内有实力的资源类企业通过并购境外资源类企业、开展境外矿产勘探开采、与央企和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加工一体化基地。

第四十八章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坚持创新集聚、绿色集约、产城融合、示范带动,创新开发区发展理念、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特色型转变。

促进产城融合。突出开发区产业特色,聚焦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促进专业化和全产业链发展。国家级开发区加快研发基地、总部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开发区协同发展;省级开发区加快专业特色园区、产业配套园区建设。深化与沿海地区、战略投资者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鼓励市县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合作共建。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和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开发区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布局。

推动绿色集约发展。严把项目准入、投资强度和环境评价关,提升开发区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园区等绿色园区。加大对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存量用地二次开发,创新闲置土地盘活方式。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引导中小项目向标准化厂房集中。

创新园区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开发区与行政区“政区合一”,强化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管理,加快推进园区新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审批“单一窗口”服务。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到2020年,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经营收入超千亿元的园区,实现国家级开发区在设区市全覆盖。

第十二篇 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全省总体上达到脱贫标准。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确保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四十九章 加大片区扶贫攻坚力度

推进大别山区脱贫攻坚。以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加快大别山区脱贫攻坚步伐。

大力推进皖北地区脱贫攻坚。充分利用皖北地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主导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按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

第五十章 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实施产业脱贫工程。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发展光伏扶贫,在贫困村建设户用和村级光伏电站。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提高贫困户旅游收入。发展商贸流通和电商扶贫,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对接。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涉农项目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方式,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强贫困地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环境投入,改善人居环境。

实施智力扶贫工程。针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人才科技文化扶贫,鼓励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扎根,强化基层科技服务,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致富技能。

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力争到2017年全面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对低保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改造任务。

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水利建设扶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到2018年,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村自来水实现“村村通”,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得到满足。到2020年,贫困村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

实施金融扶贫工程。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络,增加信贷投放。全面落实扶贫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免担保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快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切实解决扶贫开发融资需求。

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完善领导联系贫困地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深化南北结对合作,畅通互帮互助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第五十一章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完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机制。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完善扶贫资金投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加大省级财政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库区、行蓄洪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发挥财政政策统筹、资金聚合作用,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加强监督检查。

完善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找准核实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拓展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严把退出、新进、延续等关口,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健全扶贫成效考核监督机制。落实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规定,对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考核,加强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加强扶贫工作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完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制定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和贫困县脱帽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有序脱贫,逐个销号。

专栏21 重点扶贫任务实施路径

通过发展“种、养、加”产业,解决100万人脱贫。

通过实施光伏扶贫,解决80万人脱贫。

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解决40万人脱贫。

通过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解决40万人脱贫。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已录入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8.3万人搬迁任务,并争取将45.2万人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分年实施搬迁。

通过教育资助,帮助8万人脱贫。

通过实施社保兜底,解决113万人脱贫。

通过大病救助,帮助37万人脱贫。

第十三篇 实现人民福祉新提升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努力增进人民福祉。

第五十二章 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园资源;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以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推进教师定期交流。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强民族教育。完善教育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免除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分类建设一批特色高水平高校。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构建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推进高校创新人才队伍、创新平台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强化实践教学,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3%。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育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扩大本、专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强化省、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行业指导服务机制、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机制和职业院校现代治理机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职业教育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工程、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职业教育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工程。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皖北地区职教园区建设项目,深化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职业教育集团,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由“民工大省”向“职教大省”、“技工大省”转变。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坚持依法治教,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激励与评价制度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建立个人学习帐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通道。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加大教育保障力度。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按国家部署研究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形成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编制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和校(园)长职业化。加速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和地位待遇。

专栏22 教育重点工程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实施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园)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障教育设施配套,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保障学校设施设备全面达标。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管理。

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20所示范(骨干)高职高专院校、500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和500个开放共享型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等。

“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重点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重点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有关高校优势学科建设,使其接近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推进8所左右特色高水平大学、10所左右应用型高水平大学、20所左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在合肥学院建设向应用型大学深度转变的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

创新创业教育工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立创客中心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乡村教师攻坚计划。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型”教师,实现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继续实施年均3000名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现乡镇教师工作补贴全覆盖。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

第五十三章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科学规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水平,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拓宽居民财产保值增值方式,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第五十四章 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就业质量高的行业企业发展。完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积极推进职工转岗培训,在去过剩产能过程中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强化就业服务。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农民工服务机制,深化皖江皖北劳务对接。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刑释解戒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在全社会倡导“工匠”精神。

第五十五章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国家同步实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推动职工基础养老金纳入全国统筹。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积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落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试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和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落实儿童、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完善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逐步由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向货币补贴为主转变,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现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市级统筹,适时实现省级统筹。统筹救助体系,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第五十六章 建设健康安徽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康复、妇保、儿科等短板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增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控能力,加强各类人群健康指标检测,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预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力促进社会资本办医,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全民保健知识和理念教育,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32人。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大全科医生、家庭医生队伍培养力度。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发展远程医疗。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医养融合,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旅游资源相结合。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护理、健康保险、康体养生旅游等新业态。进一步扩大医疗供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对口帮扶。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打造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推动中药产业升级。传承弘扬新安医学。

第五十七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改善人口结构和素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和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之家、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覆盖率。积极发展老年家庭服务业、老年旅游业、老年消费品等老龄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等方面延伸,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责任,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政府供养对象保障水平。健全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办好各级老年大学。到2020年,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5张。

提高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发展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儿童教育、妇幼保健、社会福利、劳动保护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脱贫等工作,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犯罪行为,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加大对留守儿童、孤残儿童、艾滋病儿童的救助关爱,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专栏23 社会事业建设重点

就业服务。建设省市人力资源市场,重点支持建设合肥经济圈、皖江示范区、皖北地区、皖南示范区等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继续实施基层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施创业服务云平台、安徽公共招聘信息和智慧就业项目,到2020年,实现县级、乡镇、行政村(社区)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

社会保障。建设省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推进市级社会保障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基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到2020年,实现县级、乡镇、行政村(社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

卫生。实施健康扶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疑难病症诊治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等工程。推动建设一批省、市、县重大医疗卫生项目。

养老。重点实施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等项目。在全省重点培育50家养老骨干企业,建设10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新建养老床位10万张,改造床位10万张,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0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万个。新建和改扩建30所标准化光荣院,新增床位5000张;在乡镇敬老院中建设光荣楼或设置光荣间床位,新增床位1.2万张。

第十四篇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强省。

第五十八章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以“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为统揽,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公民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建设书香安徽。推广全民健身,提升群众身体素质,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蓬勃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加强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安徽特色新型高端智库和理论工作“四大平台”。

第五十九章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设施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数字多厅影院、农民文化乐园、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全面实施县级公共图书总分馆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古籍整理与保护。

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建立精品创作生产机制,鼓励原创文艺作品开发,推动优秀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等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支持演艺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推动文化惠民“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费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文艺活动,打造中国农民歌会等文化品牌。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互联网文化企业开发制作优秀作品。

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国保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水平,加强红色文物保护。加大遗产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举办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等文化传承活动,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所)。建立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数据库。推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国学教育。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花鼓戏、贵池傩戏等地方戏的传承保护,打造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安徽省艺术节等艺术品牌。

第六十章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复制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旅游、展览展示等传统业态延伸产业链。培育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推动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鼓励安徽出版、新华发行集团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文化传媒集团,支持安徽演艺、广电传媒、新媒体集团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做优做强。合理布局重大文化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数字出版基地、动漫产业基地、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基地。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与交流,建设文化“走出去”战略基地和外宣窗口,实施皖版图书、皖产影视、地方戏曲海外推广计划。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专栏24 文化发展重点项目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成省规划馆、省美术馆、省科技馆、安徽百戏城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省音乐厅、省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新馆、省档案馆新馆、省文化馆新馆、寿春楚文化博物馆、歙县徽文化博物馆、中国徽班博物馆、中国黄梅戏大剧院、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实施市“三馆一院”、县“两馆一场”达标升级工程,新增一批综合或专题博物馆,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省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部颁一级评估标准,县级100%达到部颁二级以上评估标准,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省相关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完善公共场所网络接入和WIFI服务,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剧场、数字影院、数字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新型服务载体,建设省数字图书馆云服务平台、省珍贵古籍数字资源库。加快数字教育内容资源库建设,建成智能O2O文化传播体系。

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大运河遗址保护、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含山凌家滩和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县猿人遗址保护、寿县寿春城遗址、蚌埠双墩遗址保护利用等项目。推进10处省级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每年完成40处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到2020年,完成200处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或抢险加固。建设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8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承中心、6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10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成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10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广播影视网络化。加快云传播、IPTV、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实施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加快直播卫星、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互联互通和智能协同覆盖。到2020年,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整转、双向化改造,实现城区双向网覆盖率100%,农村双向网覆盖率60%以上。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加快建设蚌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合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合肥芜湖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和数字出版基地、合肥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基地、芜湖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争取新创建3个国家级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0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文化产业项目。推进合肥万达文化旅游城、隋唐柳孜博物院文物保护与开发、中国(合肥)国际动漫城、巢湖迪趣文化产业园、大愿文化园二期、黄山徽文化产业园、宣城文房四宝产业园、亳州古城文化旅游开发、淮南子文化园、蚌埠大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阜阳颍淮生态文化旅游区、滁州长城文化创意产业园、六安皋陶文化园、马鞍山太白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岛、和县霸王祠文化公园、铜陵大通古镇文化旅游、铜陵铜官府文化创意、安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泾县宣纸产业园、怀宁县石牌徽班进京(京剧)、宿州泗州隋唐古运河文化影视旅游城、淮南市焦岗湖影视城、马鞍山凤山影视基地、黄山秀里影视村等项目建设。

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新省体育中心。50%以上设区市建成1个中型体育馆、1个中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游泳馆、1个综合型多功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50%以上县(市、区)建成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50%以上乡镇(街道)建成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10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全省体育系统信息化平台和新媒体平台建设。

第十五篇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构建全民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公共安全体系。

第六十一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以网格化为基础、以社会化为方向,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提升网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发展科教文卫、体育、福利慈善等公益性服务组织,有序发展基金会等组织,重点发挥社会组织在安老扶幼、助残养孤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规范化水平。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推动基层服务管理全覆盖、动态化、精细化和多元化。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积极推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县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第六十二章 推动安全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预防治本,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监控、整改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管线迁移工程。完善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强安”行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全民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社区创建活动。到2020年,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者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平台,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加强对药物研发机构及研发过程的动态管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规范药房”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防震、气象、消防、防洪、人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预警能力,加强综合减灾救灾与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平台建设。统筹利用防灾减灾救灾资源,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加强重点领域救援能力建设,推进突发事件处置评估、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新闻发布与舆情引导机制,深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推进突发事件处置评估、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应急产业。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提高网上舆情监管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监所安全共同治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和吸毒强戒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

第十六篇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社会凝聚力。

第六十三章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加强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智库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职,切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推进公共决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制度。广泛发展基层民主,鼓励成立村民理事会、社区理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外事和侨务工作。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第六十四章 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

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落实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人大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规表决程序,实现重要条款单独表决。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信息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建立立法后评估长效机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运用好全省统一的法制监督平台。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安全、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健全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完善法治文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

第六十五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健全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完善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十七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实施,使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六十六章 扩大有效投入和消费需求

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以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为抓手,加强“大、新、专”项目谋划建设,扩大有效投入,带动有效产出。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动态,超前谋划,主动对接,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大项目。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力度,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大基础设施领域投入,突出抓好铁路、公路、水运、机场、能源、农林、生态治理等牵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突出抓好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等民生投入。围绕新建、续建、竣工、储备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四督四保”制度,着力提高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建立健全省领导联系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完善项目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加快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重大项目。

引导居民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着力扩大信息消费,推动电子商务B2B、C2C、O2O市场发展。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多样化生活性服务消费和绿色消费。进一步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农村流通工程。支持城市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消费设施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

第六十七章 建设人才发展高地

深入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紧扣产业链打造人才链,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集聚。按照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要求,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担当、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人才结构优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合芜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一批重点人才项目。加强高层次人才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以企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打造和培育一支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够适应国内外竞争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开发体制机制。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清除人才流动障碍,鼓励人才双向柔性流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的社会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皖北地区和革命老区流动的政策激励体系。到2020年,努力建成全国人才集聚度高、人才素质优和人才效益好的省份。

专栏25 人才重点领域

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项目。实施“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建设“合芜蚌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试验区”。新设立20家海外引智工作站,引进外籍人才20000人次。

省内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每年遴选支持100名左右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大力实施“江淮英才工程”和“卓越人才培养工程”,立足本省选拔500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0名产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面向海内外引进5000名博士后等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领军人才团队建设项目。深入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每年培育25个左右产业团队开展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指导各地围绕首位产业建立一批创新团队。每年扶持30个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先进或国内一流科技成果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省属企业538英才选拔培养项目。分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个层次,选拔和培养800名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鼓励省属企业在试验条件、设备保障、经费等方面给予入选人员适当倾斜。

优秀企业家培育项目。在重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培养造就100名领军型企业家、400名成长型知名企业家、500名创业型企业家,以及一批优秀职业经理人。分类制定“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型企业家”等专项培养计划。

技能人才振兴项目。组织各类职业培训1500万人次。实施以名师带徒为主要方式的新技师培育计划。建设3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0个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省市共建10个公共职业训练基地。扶持技师学院发展。建设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项目。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使每个行政村有2—3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提升项目。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及社会工作人才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和激励保障体系。大力培养服务、管理、教育与研究类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总量达到4万人。

宣传文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军人才培养资助、文化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和基层思想文化队伍强基工程,重点选拔培养200名左右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

教育名师培养项目。完善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养机制。实施职业学校“领雁工程”,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等学校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深入推进“教学名师特支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皖江学者计划”、“高职高专带头人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重点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教学科研骨干。

健康卫生人才保障项目。做好“江淮名医”、“学科带头人”和县乡两级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和选拔工作,培养一批优秀医务人员。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人才培养。

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提高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培训制度。

人才平台建设项目。每年新增40家左右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10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培育140个众创空间。

第六十八章 提高金融支撑能力

着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扩大有效信贷投入,加强与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战略合作。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力度。适应金融多元化和利率市场化新趋势,全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整体上市,支持传统优势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助推各类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引进培育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基金。坚持把“险资入皖”制度化、常态化,搭建保险资金与地方融资项目对接平台,扩大保险资金直投规模。进一步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实施债券融资,支持市、县(市、区)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债。力争到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达到8000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到30%以上。

第六十九章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构建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级政府依据权责清单,公开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等,优化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健全一口受理、并联办理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法制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健全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财税、担保和股权投资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乡互联互通、开放便捷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政府信息整合公开、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建立水电气等能源资源竞争性价格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要素调节环境。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载体,强化产业集群集聚,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配套环境。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法惩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侵权假冒行为,鼓励创新创造。依法保护私有产权,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造和谐包容的宜居宜业环境。推动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品质,创造高质量的城乡生活环境。在医疗保健、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为各类人才提供便利,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亲人留人环境。规范招人用人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依法平等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增强归属感、幸福感的社会风尚,形成包容、和谐、融洽的人文环境。

建设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全面归集公共和社会信用信息。培育壮大信用服务业。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实行失信行为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评价征信推广力度。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

第七十章 健全实施机制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形成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功能互补、统一完备的发展规划体系。完善中长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开展评估,评估报告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评估需要修改调整规划的,应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加强政府履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建立责任明确、分类指导、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保、人口、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确立中长期规划对重点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逐步实现投资调控由项目审批向规划审批的转变。强化规划的财政保障,围绕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规模。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加强规划宣传和展示,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增进市场主体、民众、社会组织对规划主要目标、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的认知。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资源配置方向。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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